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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聊城市“科技副总”管理办法》
113715000044280554/2025-45788471
2025-05-21
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文稿解读:《聊城市“科技副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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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23〕11 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聊城市科学技术局牵头制定出台《聊城市 “科技副总”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当前,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人才与产业融合成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聊城市在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过程中,面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产学研协同不足等问题,亟需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破解技术瓶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在此背景下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决策依据

本办法以《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23〕11 号)为核心政策依据,结合国家及山东省关于人才引育、科技创新的相关要求,立足聊城市产业发展实际需求,规范 "科技副总" 选派机制,构建政府引导、校企协同的人才服务体系。

三、主要目的

本办法旨在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构建 “人才下沉、技术落地、产业升级”的创新生态链。具体而言,通过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派驻至聊城市科技企业担任技术副职,重点解决企业在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实际难题。通过明确 “科技副总” 需连续服务不少于两年、每年驻企30天以上等硬性要求,确保人才服务的持续性与实效性;同时通过设定“每年协助企业开发 1 项以上新技术、推动申请1项知识产权、培养10名技术骨干”等量化指标,推动人才将专业所长转化为企业生产力。此外,办法还旨在通过搭建校企协同桥梁,促进高校创新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加速科研成果本地转化,同步带动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本土人才培养,形成 “引进一个人才、带活一个项目、培育一个团队”的链式效应,为聊城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人才与技术双动力。

四、重要举措

精准化人才选派机制:建立“企业需求申报-政府审核推荐 - 校企双向选择”的选派流程,重点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拔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人才,要求派驻企业注册满1年、研发投入达标,优先支持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战略产业及传统产业升级需求。

标准化履职考核体系:明确“科技副总”需每年驻企服务不少于30天、开展技术服务 10次以上,完成“开发1项新技术、申请1项知识产权、培养10名技术骨干”的硬性指标,实行年度述职与两年一次绩效考核,优秀者奖励5万元并发放人才服务金卡,连续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多元化政策保障机制:派出单位保留人才原职级待遇,项目申报优先支持;企业需提供每月不低于1000 元生活补助及科研经费;协同创新项目由政府、高校、企业按比例出资,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企业投入不低于50%),形成“待遇保障+项目扶持+绩效激励”的立体支持体系。

闭环化协同创新模式:通过“科技副总”牵头搭建校企合作桥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机制,同步实施动态履职管理与第三方评估,确保人才服务实效与产业升级目标精准对接。

五、修订理由与新旧衔接

本次修订是为适应科技竞争新形势、企业创新新需求,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对原有政策的优化升级,更贴合实际工作需要。新旧政策衔接方面,施行前已开展的“科技副总”相关工作参照本办法规范管理,确保政策连续性。

六、关键词解释

科技副总:由高校、科研院所选派至聊城市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等服务的高端科技人才,需满足学历、职称及服务期等条件。

聊城市人才服务金卡(B):针对考核优秀的“科技副总”发放的服务卡,可享受项目支持、协同创新资金等便利政策。

科技副总协同创新项目:“科技副总”与派驻企业合作开展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具体项目,受《办法》政策支持。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0635-837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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