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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解读《聊城市科技助力中小企业攀登计划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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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 15:35:32
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解读《聊城市科技助力中小企业攀登计划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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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政策出台背景?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市针对重点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扶持较多,缺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支持。2022年4月,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旨在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采用省市联动、竞争择优、直接补助的方式组织实施,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原则上不超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额。为做好同省级项目的衔接,同时加大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市科技局制定了《聊城市科技助力中小企业攀登计划实施办法》。

  二、关于实施攀登计划的相关要求?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聊城市内注册、且于申报当年取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二是申报企业须通过产学研合作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申报并组织实施。三是企业提报的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

  三、关于攀登计划的支持方式

  攀登计划采取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在同一年度内,每个企业、项目负责人申报当年只能申报1项攀登计划项目。

  一是对每个项目平均支持强度不高于50万元,项目新增自筹经费与申请市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2:1。若项目市拨财政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二是对上年度列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市级创新资金未曾支持的,市财政给予同等额度的支持。

  特别要强调的是,两种情形下不予支持:一是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与已立项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其他省、市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二是申报上年度及当年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属《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规定不予支持范围的。

  四、关于攀登计划的申请与受理

  市科技局每年结合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重点,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攀登计划申报指南,对申报要求、流程、期限等作出规定。要求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对项目及企业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向市科技局提出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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