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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解读《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
113715000044280554/2024-45431481
2024-08-09
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解读《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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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23〕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管理办法》共六章30条,对市重点研发计划的全流程做了规范。

一、明确了市重点研发计划的定位、组成、实施原则以及支持方式。一是市重点研发计划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支持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二是市重点研发计划以项目为载体组织实施,主要包括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助力中小企业攀登计划、农业良种工程、高效生态农业、乡村振兴、公益性科技攻关以及以项目形式支持的科技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科技合作等任务。三是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各项任务特点和需求,采取竞争择优、定向择优、定向委托和组阁揭榜等方式产生,综合运用事前资助、验收补助、无偿资助、拨投贷联动等方式给予支持。

二、提出了市重点研发计划和项目组织管理的主体,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一是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市重点研发计划,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资金预算编制、优化任务布局,统筹项目全过程管理。二是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及驻聊高校、科研院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规定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项目的推荐审核、项目管理、资金监管,配合做好绩效评价等工作。三是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和日常使用、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并按照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实施项目,配合做好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对市重点研发计划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尽的规定。一是明确了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二是提出了项目的评审方式及立项程序,明确项目任务书签订时间和要求。三是对项目实施提出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履行项目实施的责任和义务,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拨款和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是对项目验收程序进行了规范,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对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结果进行绩效评价。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贯通协调,推进监督检查数据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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