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对照反馈意见,我单位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先后召开6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责任科室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细化分解为4大类41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16条。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列出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中共聊城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有关要求,每半月向市委巡察办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
(三)建立长效机制,固化整改成果。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省,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抓常抓长并举,着力从制度层面解决类似问题发生,对现行制度逐一清理,修订完善制度3项,新制定制度4项。加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不断完善谈话提醒制度,责令7人作出深刻检查,与8人进行提醒谈话。建立采购监督机构,统一负责政府采购、招标等事项中的资料、资质等材料的审核工作。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确保重点工作攻坚年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担当不强,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1.关于对接上级政策慢作为不作为,落实科技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滞后、缺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主动作为,不折不扣将上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按照市委改革办和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国家和省出台的各类改革文件,梳理排查涉及科技领域未出台文件,确保应出台尽出台。三是出台了《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提出“项目承担单位要按要求提报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信息报表、科技报告”等举措。四是按照招标程序,委托聊城市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五是积极指导新报企业在网上注册并录入单位信息,组织已入库企业开展信息年度更新工作。通过开展走访调研、现场宣传座谈和发放政策汇编等方式,积极向企业宣传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六是会同市委改革办向省提交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逐项明确措施、责任人和工作目标,加快推进科技改革攻坚行动工作任务。
2.关于创新资源引进不力,人才平台载体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
一是加大支持企业创新政策的落实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建设研发平台,加大研发投入。二是成立了督导调研组,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作进行督导调研,摸清企业现有研发机构情况,组织财务专家针对企业研发投入账目设置进行了培训。截至2020年底,全市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4.4%。三是建立高层次人才发掘机制,督导各县(市、区)深入企业进行高层次人才发掘。制定人才项目申报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人才培育,对县市区人才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建立通报制度。
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式简单、手段单一,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孵化效率低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动《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对县市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要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不见面”全流程网上办理,利用网络新媒体“手把手、面对面”指导企业评价入库,共筛选302家企业加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扩大高新技术申报企业源头补给,与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实施聊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专项提升行动。二是开展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业务培训,提升其服务高企能力。举办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及盈利模式等培训座谈会。
4.关于对省重点推进的创新型城市建设重视不够,设定目标低的问题。
一是提高工作标杆。制定科技工作目标和计划时主动自抬标杆,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二是强化工作力度。结合省对市综合考核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调度,每月形成综合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指标进展情况通报。
5.关于“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落而不实,推进不力;国家级高新区创建等目标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
一是强化高新区国家级创建工作。成立了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医养健康、信息技术四个工作专班,指导高新区做好数据收集和初审工作。二是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动态调度,了解科技部安排部署和创建情况。结合“十四五”规划制定,持续加强对建设进程的监测,及时进行总结评价,更好发挥创新型城市建设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三是加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完成技术合同申请、受理、认定登记等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更多企业了解和享受技术转让、开发合同税收减免政策。
6.关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长期空白的问题。
一是根据国家、省最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聊市科发〔2020〕50号)。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积极探索开展“揭榜制”“组阁制”项目的实施,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7.关于创新资源配置创业环境营造被动落后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聊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方案》(聊政字〔2020〕13号),切实带动企业创新意识能力提升。二是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力度,积极培育省级技术创新中心。2020年,推荐上报1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其中备案10家,两家已获批进入建设阶段。
8.关于农科驿站、科技特派员作用难以发挥的问题。
一是对全市所有农科驿站及676个重点村先后进行了三次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健全村级科技扶贫档案。二是建立了农科驿站工作交流微信群,全市32家农科驿站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业务负责人全部入群,及时交流工作进展,学习有关文件。三是建立工作督导长效机制,结合科技扶贫工作每月报送工作台账并评分排名,市科技局科技扶贫领导小组和自查评估专班分工督导,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指导组织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适时开展自查评估。四是谋划激励科技特派员工作积极性的政策举措,向市财政提交了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经费的预算报告。
9.关于指导科技园区结对帮扶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下发了《做好科技扶贫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对照《科技扶贫相关数据统计表》对科技扶贫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摸底,明确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目标。二是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了县(市、区)分管局长和业务科长及部分科技扶贫服务队队长参加的全市科技扶贫整改工作会议,部署了整改要求和具体工作措施。三是实地督导深入查访,市县两级科技主管部门业务负责同志与莘县、冠县农业科技园区的负责人一起深入到帮扶村,现场了解实际帮扶及整改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帮扶村负责同志及群众代表深入交换了意见,确保工作做的实、问题找得准、整改要彻底。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农业科技园区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与驻村的科技特派员紧密结合,把园区结对帮扶情况列为驻村科技特派员每月上报工作内容,实行双轨帮扶及监督机制,确保结对帮扶工作实效。
10.关于农业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监督不力的问题。
对反馈情况进行了排查,现已拨付到位,同时对涉及的9个县(市、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对,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二)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温差’”的问题。
11.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市科技局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市科技局党组会议制度》《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二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切实发挥局党组“把方向、谋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觉悟。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党性意识,将坚定“四个意识”和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工作中。二是2020年10月23日,局党组严格按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工作实际,对出现问题的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严格落实《聊城市科技局“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对各支部(小组)“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各支部和党员的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检查。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以身作则带头学,各支部、各党小组积极跟进学习。二是健全考核制度。制定了《聊城市科学技术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各单位、各党支部紧密配合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办公楼、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场所增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墙和宣传展板30余块。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开设了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制定了《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五是抓好“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学习的积极性,坚持每日学习打卡,每周通报学习情况。
14.关于主体责任落而不实的问题。
一是年初或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后,按照领导班子成员任务分工,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重新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二是修订完善《聊城市科技局党内监督制度》《聊城市科技局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等规定。三是完善并严格落实“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干部职工出现违规违纪苗头倾向时,及时与其进行谈话提醒,防患于未然。四是认真谋划下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15.关于处分决定执行不认真的问题。
一是对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其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按要求将2人档案中2015年考核表中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三是对两位同志的工资进行重新套改,对违规发放的十三个月工资和晋升级档的工资进行了核算并回收。
16.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加强档案审核管理,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操作手册》,对人事档案认真审核、查缺补漏,及时整理归档材料,并委托山东旗帜信息有限公司对局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归档和数字化工作。
17.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违规处置人才公寓问题,租赁的8套公寓已全部收回,按照规定与相关单位协调,妥善处置上述8套人才公寓。二是对“一岗双责”意识淡化、廉政教育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违规报销手机费、入驻孵化器企业审核把关不严、随意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6个问题,本次巡察再次指出,具体整改情况在对应的反馈问题整改部分已说明。
(三)关于“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权力运行不规范,重点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18.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不经集体决策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对该问题主动认领,并进行了深刻得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学习,充分认清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的重大意义,增强党组和班子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三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市科技局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市科技局党组会议制度》《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
19.关于企业套取财政资金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对该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对具体情况出具了详细书面说明,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进一步完善内控监管体系。成立了由分管纪检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总支负责人组成的监督机构,负责政府采购、招标等事项中的资料、资质等材料的审核工作。三是结合实际工作修订完善《市科技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研判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20.关于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加强与市、县财局的沟通,已协调将涉及的几项资金拨付到位。制作工作台账,对下拨的专项资金进行定期跟踪,直到专项资金拨付完成。二是对2019年省科技创新项目经费进行了全面排查,已全部落实到位。三是积极推动县(市、区)科技局与企业对接,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21.关于部分项目申报应公示不公示的问题。
按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高新科工作实际,做到一事一公示,2020年8月份以来,分别对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奖补、推荐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2020年省重大创新工程项目、推荐申报2020年省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进行了公示。
22.关于违规让非科技企业入驻,孵化器变身写字楼的问题。
一是对所有入驻企业进行拉网式摸排,逐一建立迁出企业台账,确保“合同到期一家,迁出一家”,对目前在孵但无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企业进行强化管理,督促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在孵企业的整体科技含量。二是深入企业调研,及时了解企业的发展经营情况,打造全流程的跟踪孵化服务。制定了企业联络员制度,对企业从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向企业宣传省市区的相关政策。三是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中心入驻企业进行评价,对入驻企业进行差异化管理。
23.关于部分达到孵化时限企业应迁出未迁出的问题。
一是对在孵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发现入驻企业存在超期问题17家,中心将在以上17家企业合同到期后安排企业迁出,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将及时与迁出企业沟通,解决迁出企业实际困难,确保企业迁出工作稳定有序。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聊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孵化器入驻企业管理办法》,入驻企业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24.关于借用他人身份享受优惠政策的问题。
一是对涉事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不存在以其大学生妹妹名义注册并入驻众创空间的事实。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对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重新审核。召开入驻基地的大学生企业会议,强调入驻基地的纪律。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要求其举一反三,严格履行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25.关于监督管理不到位,违规招投标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一是成立由分管纪检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总支负责人组成的采购监督机构,负责政府采购、招标等事项中的资料、资质等材料的审核工作。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6.关于围标串标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体系。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举一反三,在工作过程中时刻保持警惕,防止此类情况发生,并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27.关于人为规避集中采购的问题。
一是认真系统学习了《采购法》《招投标法》《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重点学习了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及民法典第三编合同部分等相关内容。二是加强教育,对令行禁止的各项规定绝不触犯,始终牢固树立纪律红线意识。
28.关于涉嫌弄虚作假改变评标结果的问题。
一是经详细调查,招标代理公司员工在收集整理资料时,误将21.5万的报价表与中标的20.2万的报价表一同装订进汇总资料,不存在违规违纪情形。二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各项招标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关于““四风”问题纠治不力,财经纪律混乱松弛,顶风违纪问题屡有发生”的问题。
29.关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一是收回违规报销的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制度。
30.关于违规在管理服务对象挂账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相关规定,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二是责令几名同志结清所欠款项并作出深刻检查。
31.关于超人数陪餐的问题。
目前相关责任人已将超标准人数陪餐费用退回财务科。今后将严格执行接待标准的相关规定,确保类似事项不再发生。
32.关于慢作为侵害企业权益的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牢固树立“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的理念。二是组织员工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提升服务意识,改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实效。三是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履职尽责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3.关于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学习。二是对足球场租赁协议的有效性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两年后合同到期,届时将足球场收回。
34.关于管理固定资产失范的问题。
2020年4月24日,市科技局向巡察组作出了《关于市科技局原办公楼资产处置的情况说明》,与财金公司协商,原办公楼内保障职工生活用电的供电室功能不变,院内的其他不动资产归市科技局管理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资产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5.关于随意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问题。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对于中心资金使用和项目先召开主任办公会,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并按月报备研究事项和进度。
36.关于白条报销的问题。
一是物品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采购所需用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打申请、领导批示、派考察组考察、采购的程序进行。二是在采购前确定商家能提供正规发票,能刷公务卡,并且发票账户、营业执照、POS机号相一致。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37.关于随意向个人出借资金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资金出借相关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资金审查和财务监管,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38.关于违规在机关报销应在其他单位、其他账目报销的费用的问题。
一是鉴于当时老办公楼并未完全移交,仍由市科技局来管理,聘用邓某担任老办公楼(国有资产)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协议给予1000元的工资。二是由于办公室年久失修,由科技局找人对办公楼水电进行了维修,并支付200元维修费用,由于所雇维修工属于临时用工,现已无法联系,经请示不再对水电维修费用进行追缴。
39.关于财务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新的财经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聊城市科技局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了报销程序和财务内审制度。
40.关于违规在非定点企业租车的问题。
制定出台了《市科技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按照制度做好公务车的使用与管理。
41.关于零星办公用品采购随意的问题。
一是加强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确保账物符合,否则不予报销。二是加强采购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采购程序,对采购的门市和物品,做到调研细致、准确,确保发票账户、营业执照、POS机号号一致,做到合理合法合规。
下一步,市科技局党组将按照市委巡察办的要求,紧盯重点问题不放,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动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力正风肃纪,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围绕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78983;邮政邮箱: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16号316室收,252000;电子邮箱:lcskjjjgdzz@shandong.lc.cn。
中共聊城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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