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人才飞地”管理办法》(聊市科发〔2021〕53号)的规定,市科技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聊城市2023年“人才飞地”申报和认定工作,共认定8家企(事)业单位。现将认定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关于公布聊城市2023年“人才飞地”认定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聊城市2023年“人才飞地”认定名单的通知.pdf
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4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