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聊城市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实施办法》(聊市科发〔2024〕12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23〕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社会中介机构和孵化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35-8378982
联系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16号科技局310室
邮编:252515
聊城市科技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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