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一体推进,切实发挥“科技副总”作用,根据《关于印发〈聊城市科技副总管理办法〉的通知》(聊市科发〔2023〕39号)文件规定,市科技局对2024年度“科技副总”协同创新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拟对15个“科技副总”协同创新项目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在书面材料上手签真实姓名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电话,经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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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16号聊城市科技局309室(邮编252000)
附件:2024年度拟补助“科技副总”协同创新项目名单.pdf
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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