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组织山东省科技奖申报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拟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拟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一)科学技术青年奖人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山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二)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并提供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
(三)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国内单位,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
(四)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相关内容不得涉密。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代表性知识产权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五)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被再次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二、提名程序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拟提名项目完成单位(人选)参照山东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5/3/6/art_13360_10318363.html)和《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有关要求,认真填写书面提名书。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函,务必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拟报奖材料一式7份和推荐函报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制定邮箱。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论证,参照提名标准,择优提名推荐。
(二)拟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各完成单位均应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第137页: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提名。公示材料留档备查。
(三)市科技局将对初审合格的拟被提名项目或人选进行公示,确定拟提名项目(人选)后,及时通知项目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网上在线填报(http://60.208.139.58:8000/#/login)。
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3月18日10:00
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6日16:00
三、有关要求
(一)提名奖种和等级。请拟被提名人或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合理选择提名奖种和等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从通过初评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直接提名。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拟被提名项目(人选)应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不得填报涉密内容。“学科分类名称”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重要参考,应根据拟被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专用项目(主要包括涉及国防安全等领域项目)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三)提名申请。项目完成单位,如通过专家进行提名,须向省奖励办提出申请,申请方式、程序和要求详见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5/3/6/art_13360_10318363.html。专家提名资格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16:00。
四、全面加强科研诚信审核
(一)全面加强科研诚信审核
省科技奖励实行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被提名人选以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无科研失信行为。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
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书面承诺相关材料应存档备查)。提名者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被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应提名者进行减少提名指标,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
五、联系方式
电 话:8378985
邮 箱:lcskjjzcfgk@lc.shandong.cn
地 址: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16号聊城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308室
附件:1.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
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聊城市科技局
2025年3月7日
附件1: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5/3/6/art_13360_10318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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