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整理了详细的办理指南 一起来看看吧 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签发/变更/延期 2.外国人来华工作社会保险登记 3.外国人来华工作职称评审 4.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变更/延期 5.外国人来华工作电子社保卡注册申领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聊城市公安局、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符合现行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条件的外国人、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用人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4.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5.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6.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山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山东工作便利化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鲁科字〔2021〕9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 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第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 9.《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设定依据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适时调整。 线上办理、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提出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办理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外国人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签发/变更/延期需线下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 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签发/变更/延期、电子社保卡注册申领、社会保险登记、职称评审等事项全流程通过线上申请办理。 3.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签发,建议同步选择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电子社保卡注册申领。 4.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需为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驻地机构、城镇私营企业、非企业法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且与被聘(录)用外国人建立了实质的劳动关系。 5.外国人来华工作职称评审事项,是为已通过职称评审的外国人颁发职称证书。 登录聊城政务服务网,点击主页面“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全生命周期-企业运营模块-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人携带清单中的材料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窗口办理。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窗口。 3月至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10月至次年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5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不含邮寄及实地核查时间)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社保登记:不收费。 职称评审: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外国人居留许可证件:(1)一年以内有效期居留许可400元/人;(2)一年(含)至三年以内有效期居留许可800元/人;(3)三年(含)至五年(含)有效期居留许可1000元/人。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签发/变更/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外国人来华工作电子社保卡注册申领:电子社保卡; 3、社会保险登记:无; 4、职称评审:职称证书; 5、外国人居留证件办理(签发/变更/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 结果样本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适时调整。 审批结果材料支持物流快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2189018 市审批服务局:0635-8902630 市公安局:12367 市科技局:0635-8378169 063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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