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科技改革攻坚部署,做好《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0〕26号)的贯彻落实,以制度创新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分四大部分,共21条,主要政策包括:
(一)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该部分围绕组织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支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
(二)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该部分围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牵头比重、鼓励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创新考核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
(三)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该部分围绕吸引优质人才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改革人才评价体系等2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
(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该部分围绕建立完善市级科技创新领导机制、全面下放市属高校院所“六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金融结合、完善市属科研院所绩效考核、构建科技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
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聊政办发〔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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