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查新管理办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查新机构不得受理查新委托:
(一) 超出查新机构受理专业范围;
(二) 缺少必要的数据库或文献资源。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查新机构可以拒绝查新委托:
1、查新委托人不能准确列示查新题目下各个查新点;
2、 查新委托人不能出具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
二、本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16号,市科技局2楼218房间
查新办公室电话:0635-8378959
三、查新委托表填写注意点(必填项)
1、要注明委托人的名称和项目的名称; 2、一定要注明查新目的,比如:科研成果鉴定、聊城市科技攻关计划,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等;
3、委托人要提供该项目的关键词。注:主要是技术性的关键词;
4、项目的主要内容,请从整体的角度概括本课题的主要内容,类似论文的摘要。
5、项目技术要点:
科学技术要点中一定包含查新点,但科学技术要点不一定体现在查新点中。当“查新点”不足以清楚地解释查新项目特点时,“项目技术要点”可以补充说明。在表达方式上,“项目技术要点”可以包含功能性、技术性、应用性、评价性、预测性和前瞻性的语言;而“查新点”只能包含纯技术性语言。“查新点”具体指与现有技术相比体现新颖性与先进性的技术特征点。
6、查新点:
是技术要点中要求查证新颖性的部分,即体现该项目的新颖性的全部技术创新点。查新点一般从技术要点中提取或者是技术要点中技术关键的全部,但不要把查新项目中的一般性技术特征列为查新点。查新点是查新人员拟定检索词、检索策略、对比和判断新颖性的依据,写法上要精练明确,条理清楚(符合单一性要求)。
(一)查新点的形式
1) 需要查证的技术要点;
2) 将需要查新的内容(一般为大主题)用一条条查新要点(小的单主题)清楚地表示出来,即分解开来,以便于找准查新点,选择相关文献,并进行比较;
3) 关注理论或原理创新、方法创新、产品结构、成分、材料、配方创新、功能、效果或应用创新。
(二)查新点的要求
1) 从科学技术要点中提取独创的特点和标志效果,力求简明扼要;
2) 不使用含义不确定的词,如“厚”、“薄”、“强”、“弱”、“高温”、“高压”;
3) 单一性。
7、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内容:主要指你的课题是否有专利或发表的文献,以及有无需要约定保密的内容,若有请提供相关信息以供我们参考(如:专利申请号等)。
8、请填写清楚您的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填表的注意事项进行了简单的提示,其中5、6两项是填写的重点,希望能仔细斟酌,如有疑问敬请来电。谢谢您对本单位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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