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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28 1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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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科学技术奖申报

按照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链接:

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0/12/24/art_13360_10211339.html)

二、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时间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7日16时。

三、注意事项

提名项目(人选)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及《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有关要求开展,重点注意以下相关事项。

1.提名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或相关技术)须已进行成果登记,已登记的成果编号,请联系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查询。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2.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网络在线申报系统自2021年1月12日起开放,各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应先按通知要求,下载相应的申报“提名书”(word文档格式)填写,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准备申报省奖的项目初审,凡涉嫌违反科研诚信、学术不端的情况,无论是否形成调查处理意见,一律不得进行提名,汇总审核后于2021年1月8日前报送至聊城市科技局复审。

 3.复审后,符合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提名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可从聊城市科技局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网络在线申报系统登录号。公共安全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名。

    4.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项目提名阶段,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形式审查、网络评审阶段实行无纸化评审,会评时再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名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不真实、不完整的项目,取消后续评审资格,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各提名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4)。公共安全类项目还须提交提名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

5.第一完成单位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送项目公示内容电子版。项目所有完成人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把握好时间节点。鉴于电子版申报材料需要经过多轮检查修改,最终提交的材料要与公示材料保持一致。

6.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学科分类名称”请慎重、准确选择,此项作为评审分组和选取专家的依据,请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7.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9年1月1日前正式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月1日前在我省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8.所列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等)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省部级政府科学技术奖励的,或者2019、2020年连续进入省科学技术奖网络评审但未获奖的(查重支撑材料占50%以上),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提名。

9.按照加强科研诚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对存在论文抄袭、造假等行为的科研人员(包含正在调查中的人员),个人都一律不得申报科技奖励。后续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将撤销团队科技奖励评审资格,并对提名单位进行通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磊

联系电话:8378985   15315771557(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lcskjjzcfgk@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16号市科技局308房间

附件: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附件

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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