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就申报聊城市2021年度技术合同免税交易额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原则
2021年度通过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技术转移输出方。不重复支持。
二、所需资料及要求
1.提供认定登记证明和往来银行回单。技术合同免税交易额需与银行回单一一对应(盖章PDF电子版),提报附件(Excel版、盖章PDF电子版);
2.提报的内容必须清晰易辨,如有模糊,不予认定;
3.申报材料纸质版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妥善保存。
三、其他事项
(一)提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注册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经分类整理汇总后,将相关材料(Excel版、盖章PDF版)于9月30日前报送至聊城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情况说明
1.享受本次政策补助的技术合同认定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含当日)—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往来账银行回单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
2.技术合同补助根据银行回单实际到账总额进行补助;
3.技术转移输出方申报表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编号为16位全数字编号。
(三)注意事项
在申报过程中,各申报单位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涂改伪造,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出现上述问题的申报单位5年内不得申请山东省、聊城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或省科技奖励,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因审核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问题发生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向全市通报。
联 系 人:马建勇、范磊
联系电话:8378985
邮 箱:lcskjjzcfgk@lc.shandong.cn
附件:2021年度技术合同免税交易补助申请表
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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