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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种业企业品种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09 15: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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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种业振兴决策部署,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引导种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人员培育农业良种的积极性,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种业企业品种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山东省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种业企业;

(二)企业持有种子、苗种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10%(含)以上且较前一年度有增长;

(四)2019年1月1日之后获得过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植物新品种;

(五)2019年以来未牵头承担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

二、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品种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明,如种子、苗种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最近两年年报审计报告;

(五)品种保护权、审(认、鉴)定或登记证书及公告品种介绍材料等;

(六)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抗性、品质检测等);

(七)2019年以来,品种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制种档案、销售发票、银行对账单、推广应用证明等)。

(八)品种具有突破性优势的其他有效佐证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按要求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填写《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种业企业品种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书》(附件1)。

(二)审核推荐。县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择优推荐,请务必于10月17日前将推荐函、《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种业企业品种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及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等报送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申报材料PDF扫描版须与纸质版完全一致。

(三)申报受理。市科技局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评审,择优确定后补助种业企业名单并给予50-10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企业所填报的年度销售收入、研发投入等数据应与所提供的带有二维码的年报审计报告中数据相一致。

(三)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

(四)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审核把关。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素华  8378988

邮  箱:lcskjjnsk@lc.shandong.cn

附件:

1.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种业企业品种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书

2.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种业企业品种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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